防爆電氣設備分為兩類:I類為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II為除礦井以外的場所使用的電氣設備,依照最大試驗安全間隙(MESG)或最小點燃電流(MICR)來區分,II類電器設備又分為:IIA、IIB、IIC 三個類別。
以上四個類別主要是根據不同工況下可能引爆的最小火花能量,我國和歐洲及世界上大部分國家和地區將爆炸性氣體分此四個危險等級,具體區別如下表:
組別對比
其次,根據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按引燃溫度的差異,組別又分為T1、T2、T3、T4、T5、T6六種,引燃溫度用t(℃)表示。
組別的引燃溫度為:
T1為:450℃<t;
T2為:300℃<t ≤450 ℃;
T3為:200℃<t ≤300 ℃;
T4為:135℃<t ≤200℃;
T5為:100℃<t ≤135℃;
T6為:85℃<t ≤100℃。
爆炸危險場所用電氣設備防爆類型選型表
爆炸危險區域
|
適用的防護型式
電氣設備類型
|
符 號
|
0區
|
1、本質安全型(ia級)
|
ia
|
|
2、其他特別為0區設計的電氣設備(特殊型)
|
s
|
1區
|
1、適用于0區的防護類型
|
|
2、隔爆型 | d | |
3、增安型 | 3 | |
4、本質安全型 |
ib |
|
5、充油型 | o | |
6、正壓型 | p | |
7、充砂型 | q | |
2區
|
1、適用于0區或1區的防護類型
|
|
|
2、無火花型
|
n
|
防爆標志為dIIBT4,代表:防爆電氣產品的型式為隔爆型,是使用在II類場所的IIB級(類)別,爆炸性氣體的引燃溫度為T4的組別。
防爆攝像機 KBA166 Ex d I 代表煤礦防爆I類,防爆型式為隔爆型。
隔爆兼本安型硬盤錄像機 LJY127 Exd(ib) I 代表煤礦防爆I類,防爆型式為爆兼本安型。
隔爆兼本安型計算機 KJD127 Ex d (ib) I 代表煤礦防爆I類,防爆型式為隔爆兼本安型。
本安型壓力傳感器變送器 GPD40 Ex ib I 代表煤礦防爆I類,防爆型式為本安型。
本安型超聲波液位傳感器 GUCS10 Ex ib I 代表煤礦防爆I類,防爆型式為本安型。